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金源宝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37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323民初5324号 |
案号 |
(2019)苏1323执4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查封位于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园区发展大道北侧骆湾路东侧1号(房权证众兴字第201512543)、2号(房权证众兴字第201512544)、3号(房权证众兴字第201512545)、4号(房权证众兴字第201512546)、5号(房权证众兴字第201512547)厂房,查封期限为3年;二、查封位于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园区发展大道北侧骆湾路东侧14289平方米的土地【泗国用(2015)第183号、(2015)第184号、(2015)第185号】,查封期限为3年。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宗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3093736470X |
登记机关 |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阳县众兴镇何庄村木业园区发展大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