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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民县惠民镇建筑工程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6********932T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621民初442号
案号
(2021)鲁1621执1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惠民县惠民镇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原告惠民县众鑫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2812547.75元,于2021年2月6日前支付货款500000元,于2021年3月12日前支付货款50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货款100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货款812547.7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07
发布时间
2021-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可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21166991932T
登记机关
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西门街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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