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范计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0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923民初747号 |
案号 |
(2021)晋0923执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牛俊萍、张晋平、繁峙县远大建材厂于本判决生效日起七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22.7545万元及利息、罚息(以299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止,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以222.7545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