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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阳市于洪区育隆饲料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2101********4A7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91民初176号
案号
(2021)辽0191执29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阳市于洪区育隆饲料厂于2021年4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智刚借款本金15万元;二、被告沈阳市于洪区育隆饲料厂于2021年10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智刚借款本金15万元;三、被告沈阳市于洪区育隆饲料厂于2021年11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智刚借款本金30万元的利息108000元。四、双方当事人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7420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3710元,由原告王智刚自愿承担。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1-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毛德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106MA0TUC4A7J
登记机关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大青乡后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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