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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5********47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123民初937号
案号
(2019)鄂1123执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罗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赔偿邓增辉1120000元,吴苏龙赔偿邓增辉经济损失270241.84元,无锡市涂来发贸易有限公司对吴苏龙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罗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1-08
发布时间
2019-0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1123执63号
立案日期
2019-01-08
执行法院
罗田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3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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