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94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2224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1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欠李奕琦借款本金58000元及截至2017年 1月1日止的利息8000元,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月17日前支付4000元利息,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本金27000元及利息4000元,余款借款本金31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如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任一期限履行付款义务,李奕琦有权自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约之日起就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尚欠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另由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李奕琦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1月2日按月利率1.5%计算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李奕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其他无争执;五、本案受理费2077元,减半收取1038.5元(李奕琦已垫付),由长沙一湘春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时间 |
2020-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陶贤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329493058U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市集里办事处鼎丰路88号鼎丰家居建材城第一期19栋411-4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