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68X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21558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206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3624380】。一、被告深圳市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朗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2969元;二、被告深圳市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朗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72969元为基数,从2018年2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的1.5倍计至本判决指定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396元,由被告深圳市永盛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祺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9566768XD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上横朗新工业区2栋4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