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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州博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50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511民初2368号
案号
(2019)粤0511执18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受理费95119元及保全费5000元,合共100119元,由被告汕头市圣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博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本院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10-25
发布时间
2020-03-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宏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3075063460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府前路泰鸿科技大厦C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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