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16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81民初7740号 |
案号 |
(2020)湘0181执9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湖南泓霖展示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隆浩家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2日与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签订的《标准厂房代建合同书》;二、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湖南泓霖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495 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计算方法:以495 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返还清楚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计算);三、驳回湖南泓霖展示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 350元,减半收取4 67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 370,合计8 045元,由湖南泓霖展示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45元,湖南省家谐家具产业园有限公司负担7 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慧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351675296X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510、5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