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科工龙盛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770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3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科工龙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向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未付货款171500元的60%即102900元,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收到此款项7日内安排剩余货物发货(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NXBTPZJ20150806-01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中轴向型波纹膨胀节DN2500 2520X12L=800轴向补偿量-80mm,横向补偿量10mm一套已于2017年10月15日完成发货),被告山西科工龙盛科技有限公司于货到现场后1个月内支付完剩余40%的货款即68600元,被告支付上述款项的方式均应为电子汇款;二、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编号为NXBTPZJ20150806-01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中第三条约定履行质保义务即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设备运行后12个月或货物到达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三、若被告山西科工龙盛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约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应按原诉请的货款本金及利息损失总额186411元向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 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1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山西科工龙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15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无锡市中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保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624760481 |
登记机关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高新区汽贸路1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