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胡彦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4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2民初1032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8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