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春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83********9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902民初697号 |
案号 |
(2021)甘0902执48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志毅、苏春燕偿还原告肃州区宏盛纸业货款16973元,该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