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会理县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34********9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3401民初2422号 |
案号 |
(2021)川3401执18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会理县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归还借款本金200万元,2、支付200万元计按年利率10%从2019年4月14日至付清本金止期间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本金债务期间的利息;3、产即支付申请货款、运费等402190.08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3、律师费7万元。二、被申请执行人苟文吉:1、支付从2015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期间利息171.2万元;2、律师费4万元;3、支付申请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苟世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25678351947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益门镇龙泉村4组3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