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古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7********1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429民初125号 |
案号 |
(2021)川3429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古几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余学江货款32207元;案件受理费317元由被告山古几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布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