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杰宇农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1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626民初1179号 |
案号 |
(2021)川0626执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四川鑫杰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杰宇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四川杰宇农业有限公司观光康养产业示范园工程施工合同》于2021年6月20日解除;二、被告四川杰宇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鑫杰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300000元为基础,从2019年7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保证金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四川杰宇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文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260667611010 |
登记机关 |
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罗江县金山镇大井村(金山镇敬老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