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30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242民初3564号 |
案号 |
(2019)渝0242执16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酉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冉凤鸣借款本金500000元,并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从2018年3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冉凤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并由被告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径行支付给原告冉凤鸣。余款4400元退回原告冉凤鸣。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酉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俊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4753051929Y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官坝路阳光花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