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686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06民初13642号 |
案号 |
(2021)苏0106执7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杨健工程款1765397.15元,并支付利息(以1765397.1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2月9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40元减半收取12520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40000元,合计57520元,由原告杨健负担10000元,被告广东省中港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520元(原告杨健均已预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11-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9234686A |
登记机关 |
福田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桂花路西红树福苑5栋12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