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1********416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03民初5440号
案号
(2021)黑0103执恢16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尹静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贾银曾借款本金65.8万元、利息30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贾银曾借款本金25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贾银曾借款本金40.8万元、利息30万元);二、如被告尹静逾期给付上述任一一项到期款项,则原告贾银曾有权要求被告尹静立即给付全部未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本金共计65.8万元;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月16日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10380元,减半收取5190元,由被告尹静负担,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贾银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11-19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