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丹舟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23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2037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19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云南丹舟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运输分公司运费192680.8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92680.84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案件受理费2841元,由被告云南丹舟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曲少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11560095239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聚汽配城大车配件市场D4-D5幢D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