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饶市信安达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5N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802民特998号 |
案号 |
(2020)浙0802执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柯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9789.27元及相应利息;二、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三、负担执行申请费43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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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1MA35NYTA1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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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信美路14号3栋1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