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011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民初2875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1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薛明轩、杨文琴与被告四川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解除双方于2019年3月7日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被告四川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薛明轩、杨文琴购房款642,128元以及利息46,554.28元,此款于2021年6月1日前付清;三、原告薛明轩、杨文琴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5,388元,由被告四川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愿负担,此款原告薛明轩、杨文琴已预缴并自愿同意被告于2021年6月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捺印,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丽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1687907011G |
登记机关 |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湖南路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