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涵翔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88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17985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6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3616854】。一、原、被告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12月8日四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利息人民币2,140,027.4元(以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3日起按年利率18计至2020年12月8日),共计人民币5,440,027.4元。双方同意以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利息人民币1,330,200元(以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3日起按年利率18计至2020年5月2日,减去四被告已支付的利息人民币451,800元)了结本案纠纷;二、原告同意四被告分2期支付上述款项,第1期款项人民币3,300,000元(借款本金)四被告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第2期款项人民币1,330,200元(借款利息)四被告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四被告未按上述期限足额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四被告支付逾期利息(以剩余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18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四、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369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4,184.5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四被告承担。该款项已由原告预缴,四被告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时间 |
2021-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盛家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3507088856 |
登记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意路499号2幢A座574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