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关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4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722民初253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恢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李汝琼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关明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48000元及借款利息人民币17400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522000元。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