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高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3********1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722刑初219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院刑庭移送执行:责令被执行人陈高权向被害人金琴生退赔人民币1051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