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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6********245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2民初140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4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松、江苏华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归还原告刘亚琴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60000元,合计260000元,约期自2020年4月起于每月15日前归还20000元,直至最后一期还清为止。如两被告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刘亚琴可就下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本案案件受理费5080元减半收取2540元,保全费1820元,合计4360元,由被告陈松、江苏华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两被告约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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