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51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5833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2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汤金平货款260000元,此款被告约期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给付100000元,余款60000元于2022年1月30日前付清;上述款项由被告直接汇至原告汤金平名下的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新丰支行银行卡内,卡号6230667031003214174;上述款项若被告任有一期未按约履行,需另行支付违约金30000元,且原告可就下余全部欠款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付清原告汤金平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本起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6426元,减半收取计3213元,财产保全费2120元,合计5333元,由被告江苏北亚泵阀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中的3213元由本院退回)。3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再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7888685171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新桥镇新亚北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