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华兴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2********610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702民初1059号 |
案号 |
(2021)冀0702执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山华兴管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张家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号为510618000059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9900000元及截至2019年4月9日的利息788992.92元,合计10688992.92元,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及复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天恒(唐山)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占平、赵秀平对原告唐山华兴管业有限公司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占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9700853610M |
登记机关 |
玉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玉田县林南仓镇十二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