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94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内0782民初126号 |
案号 |
(2016)内0782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韩倡淮与被告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9日签订的《牙克石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2014年8月12日签订的《协议》; 二、被告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给原告韩倡淮购房款14160元,赔偿原告韩倡淮购房款一倍的损失14160元,合计292320元; 三、被告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韩倡淮过渡费20160元;四、驳回原告韩倡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26.8元(原告缓交340元,补交5686.8元),由原告韩倡淮负担50.8 元 ,由被告呼伦贝尔市汇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9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6-08-01 |
发布时间 |
2016-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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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叶显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782699473417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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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东街(中蒙医院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