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金色阳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1********3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5民初1170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57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德阳劲达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45000元。请求被申请人按照民事判决书内容,向申请人支付545000元货款的利息损失,其中449500元的货款利息自2014年9月25日起,95500元的货款利息自2015年10月25日起,均计算至全部债务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因被申请人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迟延履约金。请求被申请人按照民事判决书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98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振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6764363811 |
登记机关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科技街1号1幢1单元03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