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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9********1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9民初3633号
案号
(2021)京0109执27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李占涛借款本金50 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0 000元为本金,自2019年1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王睿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睿负担。四、执行费650元,由王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1-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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