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县嘉庆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825民初657号 |
案号 |
(2019)豫0825执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款项50000元及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42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10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温县司马大街北段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