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02民初779号 |
案号 |
(2021)桂1202执16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韦雪梅偿还借款本金33200元,按借款本金33200元、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2)向韦雪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260元,申请执行费4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