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81民初538号 |
案号 |
(2019)桂0481执6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魏秋霞于2015年2月15日签订的《“岭南人家”选房协议书》;二、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选房预约金160000元给原告魏秋霞;三、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60000元为本金基数,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从2016年3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以160000元为本金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给原告魏秋霞;四、驳回原告魏秋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诉讼受理费3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上述给付金钱义务,限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6-06 |
发布时间 |
2020-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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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宁侯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81669712288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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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岑溪市北环大道224号岭南人家小区1#2#幢-2层1-007号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