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鹰潭市永威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6********8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6民终345号 |
案号 |
(2021)赣0603执7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2021)赣0622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鹰潭市永威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诉人上海鲁鑫光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9,221.62元及利息。(利息以未支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9月28日起计算至全部货款付清为止)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3,171.74元,由被上诉人鹰潭市永威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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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永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622723901865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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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眼镜产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