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丹县东俊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7********YY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725民初476号 |
案号 |
(2021)甘0725执1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丹县东俊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赵军龙租赁费92000元,限于2021年5月30日前付清。若逾期,被告山丹县东俊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再向原告赵军龙偿付租赁费12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60元,减半收取1280元,由被告山丹县东俊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冬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725MA72P1YY55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东乐镇西屯村屯兴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