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集贤县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5********41X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521民初2596号 |
案号 |
(2021)黑0521执20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集贤县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杨焕存货款443 000元,一并支付以443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14年11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集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宏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156519341X8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前进社区一街坊福双路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