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4********7X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403民初8141号 |
案号 |
(2021)皖0403执3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共欠原告刘廷英辅导费人民币10635.75元,被告愿于2021年10月底前偿付人民币1064元,2021年11月底前偿付人民币2128元,2021年12月底前偿付人民币2128元,2022年1月底前偿付人民币3191元,2022年2月底前偿付人民币2124.75元,原告刘廷英表示同意;二、若被告未按期按约如数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刘廷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三、原、被告双方就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6元,依法减半收取33元,由被告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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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程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MA2T0G7X5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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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