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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区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6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403民初3353号
案号
(2021)皖0403执恢3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南市昌润贸易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1236100.40元,合计11236100.40元;二、若被告淮南市昌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有权以被告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区分公司坐落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迎宾大道666号黄山自驾车营地05幢房产(房地产他项权证号为房地产他证徽房第20141482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登记债权数额1000万元内优先受偿;三、被告李军对被告淮南市昌润贸易有限公司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淮南市昌润贸易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2637元,减半收取计46318.50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支行负担1710.20元,被告淮南市昌润贸易有限公司、淮南市鑫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区分公司、李军负担44608.3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1-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004672625687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潜黄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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