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8********94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14民初3150号 |
案号 |
(2021)辽0114执4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井冈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沈阳中联重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币118万元及利息,返还原告沈阳中联重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2台,案件受理费17220元,申请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曾柏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07841199491 |
登记机关 |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3号1栋七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