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清远中视传媒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7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清中法民二初字第6号 |
案号 |
(2016)粤18执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清远中视传媒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清远广播电视台清偿债务28757020.61元及滞纳金。二、被告清远市艺鑫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清远广播电视台清偿债务4400750.58元。本案受理费221483地,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15854元,被告清远中视传媒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负担183248元,被告清远市艺鑫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73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23 |
发布时间 |
2016-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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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屈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2056756923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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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20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