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凉山德力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34********07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3401民初2009号 |
案号 |
(2021)川3401执2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西昌市人民法院(2019)川3401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二被申请执行人立即退还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盛隆宏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货款406204.85元及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以406 204.85元为基数,从2019年3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责令由二被申请执行人立即给付申请执行人之前垫付的7393元案件受理费;3、由二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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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3400588357077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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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西昌市长安北路39号兴景苑8栋2单元2-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