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金格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6民初2796号 |
案号 |
(2020)皖0406执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杨双凤与安徽金格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二、安徽金格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杨双凤购房款152796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付5万元、2020年1月1日前付5万元,余款于2020年1月24日前付清;三、若安徽金格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杨双凤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6元,减半收取1678元,由安徽金格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少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0557669005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白云社区黄山北路东侧金格四海商住楼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