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7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2917号 |
案号 |
(2020)豫1702执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曹营支付钢材款380000元及利息(其中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16日期间,以308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2015年12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期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2017年10月1日至钢材款付清之日止期间,分别以3080000元、2580000元、1880000元、380000元为基数,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冠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790778692M |
登记机关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10号企图时代10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