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2********304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281民初1566号 |
案号 |
(2021)黔0281执3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支付原告张春、王勇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共计 116 495.37 元,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50 000 元,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前支付 66 495.37 元。二、如被告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一项中的约定期限足额支付原告张春、王勇款项,原告张春、王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支付款项。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1325 元,由被告贵州盛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时间 |
2021-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宗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23584112304A |
登记机关 |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两河街道50米快速通道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