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新宏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00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582民初8661号
案号
(2019)苏0582执6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新宏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张家港市麒盛纱业有限公司货款255370.92元,并承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户;或汇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账号:468964346384)。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85元,由被告江苏新宏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交纳本院(诉讼费专户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营业部,账号:505368709176)。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0-28
发布时间
2020-03-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宏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60051233Q
登记机关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工业集中区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