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丁金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4********4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1745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19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宝盈门业有限公司、丁金汉欠原告靖江市龙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38396.38元、滞纳金26846.89元,合计365243.27元,约期于2021年5月1日前给付15万元、2021年6月1日前给付10万元,余款于2021年7月1日前全部付清。如两被告任有一期不按约履行,原告可一并申请执行下欠全部款项。二、案件受理费6779元,减半收取计3389.5元、保全费2346元、保全保险费800元,合计6535.5元,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于2021年5月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