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73X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304民初32321号 |
案号 |
(2021)粤0304执34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01215641941】。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止2021年5月31日,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货款本金3484690.93元、违约金1167732.21元,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因本案支出案件受理费24390.97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10566.26元及律师费100000元,上述款项共计4792380.37元。二、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分三期向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支付上述款项4792380.37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583560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1604410.19元,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1604410.18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金沙支行11009944750902账户内(被告还款抵扣顺序为违约金、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货款本金);如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该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三、如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第二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深圳市盛大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有剩余款项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至所有款项付清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24390.9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9390.3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自愿负担并径付原告,本院不予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炳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18873XP |
登记机关 |
福田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北梅林坳三路梅林办公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