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长春市前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1********46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322民初4122号 |
案号 |
(2021)吉0322执1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长春市前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吉林省融润建材经贸有限公司水泥款本金267万元、违约金自2019年7月5日开始以201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刘亚丽以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家属楼小区1栋2门301室住宅楼以及小区内的19号、20号车库为被告长春市前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135万元(155万元-20万元)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吉林省融润建材经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9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长春市前诚商品混凝士有限公司负担。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5MA15714693 |
登记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三道镇源发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