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智海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5********854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北海仲字第1637号 |
案号 |
(2021)桂05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张均智向申请人王成松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利息共 3744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37440000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 2019年 8 月 20 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2、 被申请人张均智向申请人王成松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利息、仲裁费、执行费共计 70153044 元及利息(利息以 7015304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0 年 6 月 13 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3、 被申请人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北海智海经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张均智上述所负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申请人高世慧、被申请人符开铸对被申请人张均智上述第二项所负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符开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282893854F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海市西南大道东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