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3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24民初1517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鲁1724执15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18)鲁1724民初1517号民事调解书;即一、由被执行人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9868473.27元及涉案利息;二、申请人对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巨野县金山路西、花冠路北2号楼鲁(2017)巨野县不动产权第0001450号,巨野县龙堌镇唐庄村1号楼鲁(2017)不动产权第0001451号的不动产就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执行人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清偿调解协议第一项不足部分承担800万元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四、被执行人李先义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清偿本调解第一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被执行人谷秀华在与李先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案件受理费72170.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77170.5元,由被执行人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19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鹿莹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706386988Y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华英路西侧(菏泽市规划局南邻) |






